雇员受害是指 雇员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任务中遭受的非常规伤害或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身体伤害、经济损失以及道德损失等。与工伤不同的是,雇员受害的范围相对较窄,主要关注雇员本身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所受的损害,而不包括因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等其他情况。
具体来说,雇员受害责任通常由工伤保险制度来解决,而侵权法的重点则在于雇员的致害责任。在雇主责任中,用人单位需要对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这被称为“雇主替代责任”。
此外,当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时,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接受劳务一方需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雇员受害主要涉及雇员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和损失,并且责任通常由雇主或相关保险机构承担,具体责任划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