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票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购买方信息:
包括公司名称、税号、地址、联系电话等。
销售方信息:包括销货方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等。
货物或劳务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等。
包括不含税金额和税额。
说明申请开具发票的具体原因和用途。
证明人或单位的全称及签字、盖章。
如申请日期、单位(签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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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家税务局
兹有我司于XXXX年XX月XX日向公司(税号:XXXXXX)采购的应税货物(应税劳务)一批,具体信息如下:
货物名称:XXXX
数量:XXXX
单价:XXXX元
合计金额:XXXX元
现委托(身份证号:XXXXXX,姓名:XXX)代我司向贵局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司信息如下:
税号:XXXXXX
地址:XXXXXX
财务负责人:XXX
对公账号:XXXXXX
开户行:XXXXXX
请贵局予以审核并开具发票。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签章):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建议在实际填写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以确保证明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