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是指 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国有房产,还包括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这些房屋通常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并由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负责管理。直管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居民通常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直管公房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改革开放以来,如何在社会中公正、合理地进入市场,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改变“公地悲剧”现象,成为了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关于直管公房的管理和改革也在不断进行,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在承租方面,直管公房的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继续承租或变更承租户名。例如,承租人死亡时,如有共同居住人且协商一致,出租人应予同意变更承租户名。此外,直管公房的承租权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让或继承,但需遵循相关政策规定。
总之,直管公房是一种特殊的国有房产,其管理和改革旨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的公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