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手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需要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会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包括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等。
需要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定会决议、验资报告、法人、监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注册申请书、实地注册所需的产证和租赁合同等。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交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要提供公司相关文件到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并到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凭营业执照至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等。
包括法人简历、法人一寸照片、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租房协议及发票等。
办理公司手续所需的主要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在办理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